煤樣在制備之前、制備之后以及制備過程中的任何中間階段都應儲存在不吸水、不透氣的密封容器中并放在陰涼處。
當采樣過程很長導致試樣放置時間太久時,應增加采樣單元數,以縮短試樣放置時間。
試樣制完后應儲存在不吸水、不透氣的密封容器中,并準確稱量,以便測定在后續儲存和運輸過程中的水分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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